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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检法两院首次就民事、行政工作会签协作机制
时间:202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525日下午,赞皇县人民检察院与赞皇县人民法院在检察院举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在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康同泽主持,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大为、副院长张付有、何科、党组成员民事立案主管王江峰、立案庭庭长李静萱及我院副检察长周文正、刘连鹏、党组成员张卫中、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  

 《意见》全文共二十条,进一步规范检察院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进一步细化检察院向法院调阅、复制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卷宗的正副卷,在调阅卷宗期间,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制度,做好诉讼卷宗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法院在收到行政起诉状时可向检察院出具邀请函,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进一步加强检察院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分别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成员参加的联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就案件办理、信息反馈、重点信访案件和社会敏感案件处理等事项进行沟通和协调。

会上,检法两院领导做了交流发言。

张大为院长指出,两院此次会签《意见》,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督与配合举措上迈出新的一步,将积极配合检察院在审判及执行工作领域的监督,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康同泽检察长强调,两院首次会签《意见》,为建立健全配合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为检法两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供了制度支撑。两院协力落实好该意见,使其发挥好指导实践作用。

最后,两院负责人就《关于在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文件进行了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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