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国有财产流失。嶂石岩景区水利宾馆因承包人违法办证及转让导致国有财产流失问题,我院向赞皇县自规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了涉案房屋产权证,目前水利宾馆已成功收回国有。
预防安全隐患。针对今年各地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我院联合应急部门到企业开展联合指导3次,督促企业管理者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县城小区停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深入走访调查,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住建部门专门召开小区物业管理会议,加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预防安全问题的发生。
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针对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聚焦公共安全,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娱乐健身器材安全、危险品运输安全等专项监督。在“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专项行动中,我院发现某公司在招聘公告中有关岗位仅限男性,违反法律规定,涉及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利,向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企业及时修改了招聘内容。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大量的公益受损问题在诉讼前得以解决。从近三年办案情况看,98.15%的案件在起诉前终结。
借用“外脑”汇集智慧,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我院聘请1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其参与指导和帮助。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32名,鼓励其提供办案线索,参与案件办理过程。目前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已参与办案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