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同泽检察长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十二项具体措施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强调了各部门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尽心尽责,为未成年人创造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强化精准预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要深化源头预防。要从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抓起,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教育他们尊崇法律,敬畏法律,遵纪守法;二要依法严厉打击。《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情节恶劣犯罪降低了追诉年龄,对故意杀人、故意伤致死、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打击,营造未成年人敬畏法律的意识;三要矫治帮扶到位。对存在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心理问题。对家庭困难学生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问题学生思想扭转到学习主业上来。四要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责,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
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要充分发挥“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要统筹推进,合力而行,形成全社会共同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浓厚氛围。
四是要强化检查督导。要深入学校检查“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导,强化问责机制。
会议强调,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盯紧重点、补齐短板、精准发力。同时要主动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不断减少,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