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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
时间:2015-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目前共有干部职工58人(离退22人,在职36人),其中党员55人,占全体干警的95%。只有3名干警是非党员。共设两个党支部,四个党小组。鉴于此,党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整体开展,一定程度上说,做好党建工作就是做好了检察工作。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发展一直是我院坚持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法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石家庄市政法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考评考核办法》,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在党建工作方面坚持强化党建意识、创优意识、学习意识,在党建工作各方面实现了新提高。

一、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

在党建工作方面,我院把思想建设作为强化党建意识的基础,坚持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坚持每周五下午党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结合,从而保证了学习的效果。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规定公布后,我院及时组织干警进行了学习,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我院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了学习,查找了问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工作中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逐步建立开展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外出办案人员三人以上建立临时党小组,及时开展组织生活,党组织负责人经常深入一线与干警谈心、交心,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同时,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为全体干警进行身体检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极大地鼓舞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加强,为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后进村支部转化工作中,我院分包石碑村,经过多方协调,协调解决了一村民因与村委会经济纠纷长期破坏村委会办公室问题,恢复了党建工作阵地,受到群众好评。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打造检察工作的新形象,结合我院实际,在全院开展了党建亮点工作创建活动。根据近年来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排位情况,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制定了院各科室《争先进位考核目标和奖惩办法》,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每季度汇报工作,党员干警年底人人述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考核要求和办法客观、公正评判每个党员、每个干警的业绩,将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与晋职、晋级挂钩。规定凡是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的给予奖励,前12名的要给予重奖,并报请上级部门记功表彰。比照上年度全市排位情况,落后一个位次,对该科科长进行诫勉谈话,本科室及工作人员年度不得评为先进;落后两个位次的,免去科长职务,全科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调整工作岗位。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以来,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有利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二、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意识,拓宽党建工作的载体

去年以来,我院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就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实践活动,要求干警日读一张报、月读一本书、季写一篇文,努力提升队伍职业素养,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在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并组织全体干警对《党章》进行了系统学习。还主动邀请党校教师、组织部同志对干警开展培训,切实增强党性意识,有力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办案质量意识,提高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执法观念

在党建工作的开展形式上,我们改变传统的党建工作上上党课,召开会议等呆板的工作形式,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激发干警的党建工作积极性,不断丰富党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激发党建工作活力。一方面要把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党员的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分有合,协调开展。另一方面把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党员参加运动会、诗歌朗诵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真正使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发挥                             党建促进队伍建设的功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建立了党建工作述职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在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中,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调度、同落实,有效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是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定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和成效,对下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警示教育,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将党风廉政建设同其它工作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特别是明确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任务。年终检察长向党委、纪检部门、上级院进行述职,班子成员向纪检部门进行述职,科长以上干部在全体干警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总结汇报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党支部成员要向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述职,这一制度有效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干警作风转变。

二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我院在构建干警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制方面,坚持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不断强化对全体干警作风状况的监督。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的协调起来,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网上举报、和开展座谈会、问卷调查和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本院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监督合力。狠抓干警的严格廉洁自律和检规检纪教育,对干警执行四条禁令”、“禁酒令”、“十个严禁”、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禁令情况坚持每周一次例会,每月在全院进行一次通报,做到常教育、常提醒、常检查。同时,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纪律约束,建立家庭热线和社会监督热线,净化干警生活圈、社交圈。定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勤政廉洁作风。在单位学习专栏、橱窗、阅览室等醒目位置大力宣传廉政文化,把一些廉政文明用语制作成卡片发给每位干警,使他们铭记于,认真遵守。广大干警的优良作风逐渐养成并初见成效,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中,我院多次名列前茅,受到了上级领导的称赞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意识有待加强。有时因为工作忙、任务重,存在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和拖延的情况;有些党员干部虽然能够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副职与正职之间的关系,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也存在发表意见不充分,有好人主义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互相帮助不够的问题。

二是党员检察官年龄老化,断档问题严重。在职34名党员中仅有17人具备检察官资格,40岁以上占了一半,院领导占了三分之一,主要业务部门检察官相当缺乏。比如,反贪局7名干警仅有3名检察官,公诉科、侦查监督科也只有一二名检察官,多个科室属于一人科室,这种现状已经严重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争先创优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干警思想落后,认为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检察工作不垫底就行了,存在“小进即满”的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满足于现有状况,缺乏争先创优意识。

四是创新意识、创新手段不多。有的党员因循守旧,不图改变,习惯于传统的上上党课,召开会议,对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缺乏认识,不敢创新、不愿创新、不善创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组织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个别党员理论素养不高。只知道按章办事,不注重学习,扎不到书本里去,用党的理论解释现实生活,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高。同时,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理论学习方面也存在与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脱节,不能吸引大家兴趣的问题。

关于今后党建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作用,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逐步建立开展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要不断丰富党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建议上级党组织要把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党员的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分有合,协调开展。精心组织党员参加运动会、诗歌朗诵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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