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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安徽合肥市徐林、李玉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源:正义网

  一、案件事实 

  本案所涉特百惠公司总部设在美国,以生产经营塑料保鲜容器闻名,被告人徐林、李玉福原系特百惠(中国)公司的分销商,2012年11月,二人以徐林的身份信息在淘宝网注册成立“特百惠店铺”网店(店铺号117683)。2015年6月,徐林、李玉福开始在网上联系低价购进假冒“Tupperware”注册商标的水杯和包装盒,包装后通过网店对外进行销售牟利。经查,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15日期间,二人通过该淘宝网店“特百惠店铺”共计对外销售标有特百惠“Tupperware”注册商标的四种规格塑料水杯共计2108369.56元,扣除其中约20万元正品销售额,共计销售假冒“Tupperware”注册商标的水杯190余万元。

  二、诉讼过程 

  2016年8月15日,安徽省肥西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淘宝网销售假冒“特百惠”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肥西县公安局遂于当日立案侦查。同年9月20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年11月20日,肥西县公安局向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2月24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合肥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31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徐林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李玉福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徐林、李玉福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重大的通过淘宝网店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案发后,检察机关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就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非法经营数额等问题提出侦查取证方向。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案金额过低的情况,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调取相关销售记录,科学确定计算方法,最终准确认定涉案金额为1908369.56元,这也是被告人被科以重刑的重要依据。在审查案件中,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确保了犯罪分子及时受到应有刑事处罚。此外,在办理该案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备案制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靠前保护;进一步完善对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提升打击力度和效率;注重结合典型案例,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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